市地税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2011年践诺情况和2012年公开承诺书
2012年02月16日 - 17:38
来源:衡阳党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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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我代表衡阳市地税局汇报2011年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践诺情况,并就2012年为民服务工作作出公开承诺:
      一、2011年践诺情况
     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,完善地税网站,强化12366服务热线功能,及时公开税收政策,处理纳税人咨询2000余人次,邮寄税收宣传资料1万余份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0万余份,做到了办税更阳光,让纳税人交明白税、放心税;推行重点企业、重点项目“一对一”服务,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,降低了企业的纳税成本,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;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,共减免企业所得税2.31亿元,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121万元,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;积极开展网络评廉,聘请了特邀监察员,发放《纳税需求调查表》3000余份,收集和反映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,并认真整改,实现了服务更主动,作风更务实。全年各项收入超规模、高质量完成,共实现各项税费收入62.15亿元,比上年增收14.82亿元,增长31.3%。同时,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,如窗口单位的工作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;税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等。这些不足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。
      二、2012年公开承诺
      (一)信息公开。通过衡阳地税网、办税服务厅、群发短信、发放宣传册等渠道,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,做到税收政策公开,办事程序公开,收费标准公开、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公开。
      (二)优化服务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礼貌待人、文明服务、统一着装、挂牌上岗,大力推行网上申报、刷卡缴税、银行网点缴税等快捷申报纳税方式,开通重大项目、重点企业、返乡农民工、大中专毕业生办税服务“绿色通道”。
      (三)提升效率。实行首问负责制、限时办结制、“一站式”等服务措施,各种涉税事项能当场办结的一律当场办结。办理和变更税务登记,手续完备的,在受理当天办结。
      (四)规范收费。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,不超标准收费,不搭车收费。办理税务登记证不再收取工本费。
      (五)严格执法。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,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,维护公平、公正的税收秩序。强化税务稽查的计划管理,除举报案件和全省开展的专项稽查外,一年内对同一纳税人不搞二次稽查。
      (六)审慎处罚。严格执行自查责令改正制度,对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实施检查前自查出来的轻微违法行为,未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,责令其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再依法予以处罚。
      (七)依法优惠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,对由我局负责审批的纳税人符合国家政策的减免税申请,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。
      (八)廉洁从税。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“十五不准”的规定,推行“网络评廉”,全系统所有服务窗口的干部职工纳入评议系统,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投诉举报。
      监督电话:0734-8866025